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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市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02 来源:cq9电子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通过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始终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以更深层次生态文明理论指引工作实践,为扎实完成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奠定理论基础。以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把生态打造成界首的环境名片。截至11月底,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沙颍河杨湾涵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均满足目标考核要求。

        (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阜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4月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界首市信访举报33件,个性问题9件。为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印发了《界首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界(2020)14号),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大对整改落实的督查力度,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下发督办函、警示函,确保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33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2件,9件个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印发《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消除焚烧隐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将秸秆“四离一集中”、焚烧火点作为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推进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的通知》《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扎实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清洁界首”专项行动、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在持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工地全天候监管,督促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四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启动“地空一体化”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精准溯源、综合管控,确保外来输入不叠加。根据秸秆禁烧工作需要对蓝天卫士监控系统进行重新规划布点,新布设监控点位70个,实现全市区域高精密全覆盖预警监控。

        (四)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一是开展全市域水系治理。对辖区内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与校核,科学编制界首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启动开展治理试点工作。协同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和万福沟水系治理EPC项目进度,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二是开展“河长制”水质监测。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地表水监测方案,印发了《界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界政办(2020)10号),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列入“河长制”考核16条主要河流实施季度监测,定期考核,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推进全市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市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包括12座污水处理厂及3座提升泵站,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配套主管网208.715km及接户管网198.46km,近期设计总规模9100m³/d,远期设计总规模15500m³/d,总投资约4.55亿元,主管网已全部建设完成,入户管网已建设124.92km,完成投资3.4亿元。四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我市饮用水源地均已划分了保护区、设置了标识牌、建设了隔离防护、安装了监控设施、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对保护区进行了整治。每季度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取样监测,确保水质达标。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我市24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上级验收销号。

        (五)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工作。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将相关信息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享,做到部门联动,信息畅通;对原界首市昊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开展土壤修复工作,完成原界首市中源皮革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风险调查评估。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对照《阜阳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对标相关指标体系,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固废环境风险隐患并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企业规范运行。三是坚守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坚持每天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定点医院医疗废水、非定点医院医疗废水进行定期抽检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加大生态环境应急处置,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以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严守生态红线,认真组织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管,推动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建设活动环境问题检查,督促东城街道办事处、大黄镇人民政府对“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中核查发现的莲浦湖湿地公园5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莲浦湖湿地公园5处遥感点位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七)推深做实河长制、林长制

        一是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成立了界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界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市、乡(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全市654名河长均在市政府网站公示,设立河长制公示牌610块。先后出台了《河长制会议制度》等16项制。进一步创新完善河长包联制度,由市四大班子成员参与重要河流包联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督查考核并进行评分排名。常态化开展巡河调研,有效遏制了侵占河道建房、非法采砂、破坏水利设施和污水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印发了《界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制度,扎实开展市级林长巡林、组织义务植树活动、超额完成造林任务、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做好美国白蛾飞防工作、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规范“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健全“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强化“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统筹“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等。

        (八)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环保联席会、环保专题会议制度,扎实有效推进生态环保问题解决。出台了《界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保职责。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必管”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砖瓦窑业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各负其职,坚决扛起生态环保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做好阜阳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指导1683家企业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强化24个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全市21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在线、视频、运维的“三个全覆盖”,18家重点企业按照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大力宣传生态环保。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宣传屏、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召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5.22生物多样性、“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等,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8次,进一步引导公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九)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推深做实“产业项目建设年”和“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环评豁免管理,为全市重大项目顺利上马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0年至今共审批环评报告98个(其中审批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19个),其中环评报告书20个、报告表78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1个,豁免登记表项目36个。二是主动对接企业,指导1683家企业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三是规范产业绿色发展。成立工作组,对光武科技园涉塑企业环境整治开展驻点帮扶,督促企业规范完善治污设施,加强环境管理。